以肝为例:肝病影响到心,为母病及子,影响到肾,为子病及母,影响到脾,为乘,影响到肺,为侮。其余四脏以此类推。如《素问·玉机真藏论》说:“五藏受气于其所生,传之于其所胜,气舍于其所生,死于其所不胜。……肝受气于心(母病及子),传之于脾(乘),气舍于肾(子病及母),至肺(传至所不胜,即侮)而死”。
疾病传变规律的五行解说、中医与周易
在运用“母子相及”和“乘侮”来阐释五脏病证的传变时,有几个问题需作以下说明。① 五脏病变的母子相及和乘侮传变,其病证有虚有实
从上述的五脏病变的传变规律和形式可以看出,五脏病变的母子相及,既有母脏虚导致子脏亏者(所谓“母能令子虚”),也有母脏盛导致子脏实者;既有子脏盛导致母脏实者(所谓“子能令母实”),也有子脏虚导致母脏亏者(属“子不养母”),还有子脏盛导致母脏虚者(所谓“子盗母气”)。五脏病变的乘侮,既有一脏亢盛导致其所胜或所不胜虚弱的乘或侮,又有一脏不足导致其所不胜或所胜相对偏盛的乘或侮。病变多属因盛致虚或因虚致实的虚实错杂证。临证时盛衰的孰前孰后,虚实的孰多孰少,当应明辨。
② 在阐释五脏病变的母子相及和乘侮传变时,应与精气、阴阳学说结合应用
在用“母子相及”来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传变时,有时应与精气学说和阴阳学说的某些理论联合应用方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如“水不涵木”,在五行学说中是指肾虚不能养肝的病理变化。但这一解释只说明了肾与肝的相生关系失调,对临床治疗无多大指导意义。因为肾虚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到底是肾精虚、肾气虚,还是肾阴虚、肾阳虚,并没有说清楚,因而治疗时也就难以处方遣药。因此,对“水不涵木”的病理变化,还必须结合阴阳学说的某些理论作一较明确的解释:肾在五行属水,其气内涵真阴、真阳;肝在五行属木,其气内寓肝阴、肝阳。 肾阴与肾阳,肝阴与肝阳,都处于对立统一的状态,分别维系肾与肝本身的阴阳的协调平衡。若肾阴不足,一方面可导致肾本身的阴阳失调,另一方面则不能滋养肝阴,而致肝阴亦虚。阴虚则不能制约阳气,阳气浮越而肝阳上亢。治疗时应滋肾阴养肝阴以制约亢逆之肝阳,即所谓“滋水涵木”。另外,五行学说的“水生木”,不仅指肾阴滋养肝阴,肾精资助肝血,还应包括肾阳资助肝阳。若肾阳虚衰,必致肝阳亦亏,阳虚则不能温暖肝脉和胞宫,临床上可出现肝脉寒滞、宫寒不孕等证。可采用温肾阳升肝阳之法以治之。但这一般不能称为“水不涵木”,只可以说是“水不生木”的另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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