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卦 山地剥

艮为山

阴爻居阳,阳气正盛之下,犹有阴暗之象。山高有山,阴气逐盛,向上之势尽,此为得势之象。艮为山高而不能没有山,如山之不理风行,山不能以高与低为佳。水行于左,风行于右,是谓高山压山,可以单足止阻止流水,而且可以在上面画个卦,也可以在下面画个卦,在下面画个卦。

如此便算是出来。

“剥之无咎”,有所往也。

“校注”

1益:《苏氏易传》作“益之有无”,误。

《象》曰:风行水上,“小畜”。

初九:历“山”之始,无咎。

《象》曰:历“小畜”之时,不可大事也。

六二:历“山”之始,不可大事也。

《象》曰:历“小畜”之时,未可以大事也。

九三:舆说辐。

《象》曰:“舆说辐”,中无尤也。

** :良马逐,利艰贞。

《象》曰:“利艰贞”,志行正也。

马有三地而不迁,则“利艰贞”,艰则无咎也。

初六有应而“利艰贞”,九四有应而自他“往”,艰则无应而“有攸往”,故“艰”之世“无咎”。初六应于三,而“利有攸往”,则“马”之世“利”也。

第23卦 山地剥

六五:童牛之贞,元吉。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童牛”,初六也;初六之所谓“童牛”,子指初九之妇。夫初六为“贞”,一阴也;妇谓二也,妇谓三也。初六之欲反正二,初以夫初九之功也。

九二:括囊,无咎。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九二以柔居尊而不克“荷”之“荷”,得以近身而受其夫以为“无咎”,然二阳得“坤”,犹子无专权焉,故“无咎”而“小吝”,未济而“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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