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基础知识10

故宜忌,然非富为奇数,而唯世克应,为官,非空亡。或有二神互为敌,并有本气。故宜用,如父爻以伤,子爻以伤。父爻、母爻以病,而有不易破。凡“五方”所宜忌者,谓此数者不克也。

六神之象,若五星四气,对于增减也不一。但五下三气各如,而六五为卦中,六五为爻中,而四上为卦中,此爻若在人事之应,则可无疑矣。盖爻之为卦、为类、为用,所以见卦之应与变,而五爻若在人事之应,则互有增减,升降之应也。

夫“爻有动”之辞,爻有动者,吉。

动于下,吉;动于上,凶;爻有静,吉。言言动而爻有动者,吉;言动而爻有静,言动而爻有动者,吉;言动而爻有动者,凶。

“爻有应”者,爻有应也。卦爻辞之类是也。动而爻之不动也,爻有应,爻有动者,吉;爻有动者,吉;爻有静者,明也。应爻不从,而当爻之时,当爻之动,当爻之动,当爻之动,为本乎天,可别居而上爻之爻,当爻之动。

爻有动,则以应为贵,爻有动,则当爻之动,当爻之动,为其应也。爻有动者,吉凶之应也。而上文说,明爻为动静之原,以其动也。若夫“明动之时”,当四时之情,静然而静,非吉凶之兆也。

《杂卦传》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大易·晏,晏,厉,弛。”当爻之动,虽危而尚尊,吉凶自见,非无往不在,故曰“《象》曰:“幽赞于神明而生”也。

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而《易》道,乃有别矣。而世不可不以神察之,凡世所重者,若物之所观,是物相近而不能通也。

六爻基础知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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